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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录用审查员报到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5 13:46:36

(2014年招聘第5号)

 

为了保证2014年新录用审查员报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报到时间:2014年5月16日  9:00-11:30

第二批报到时间:2014年8月1日  9:00-16: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中国石化大厦15层1505室。

第一批报到人员为在我中心发出的签约信息表中选择报到的人员,第二批报到人员为在我中心发出的签约信息表中选择报到的人员,如果个人报到时间需调整,请在201455日下班前中心联系

、报到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

(一)所有报到人员均需提供的材料

1.报到人员填写《员工信息采集(见附件1,请勿改动员工信息登记表的格式),并于201455下班前发送至sxschr@sipo.gov.cn(邮件主题名为“职位代码-姓名-员工信息采集表”,如“S101-张三-员工信息采集”,《员工信息采集》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员工信息采集

注意:《员工信息采集》共有“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履历”、“专业技术职务”四个工作表,请将四个工作表都填写完整,“工作履历”和“专业技术职务”没有的需在首格填写“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边框清晰、信息完整)。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首页、配偶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4.同版两寸证件彩照2张,一寸证件彩照4张,均为白底。每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职位代码-姓名”,例如“S101-张三”。

5.国内毕业院校的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如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的,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其它外语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组织部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未入档案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

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团委

9.婚育状况证明:

(1)未婚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或由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供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学校提供的应加盖学校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

  (2)已婚或离异人员,需提供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的无效)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意:计划生育证明中应注明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生育状况(育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证明上应有计生部门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公章无效)。

(3)育有子女的人员,应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需落户成都的人员需填写《双流县调(流)动人员登记表》(附件2)。

上述材料2~10须在报到时提交。

(二)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的材料

1.登陆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填写并打印《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在报到时提交。

如在《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填写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8-85834707。

2.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原件:

(1)抬头:成都市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

备注栏填写:28365365体育投注;

(2)姓名应当和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姓名一致,毕业院校应与户口迁移证的学校(学校所在地址)一致,专业信息需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

(3)报到证/派遣证信息,备注栏如有手写信息须加盖学校或当地省级教育厅(局)就业部门公章,加盖其他公章无效;报到地址应为“四川省成都市”或“成都市”。  

(4)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1份,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

3.需落户成都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在原籍者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1份;

户口迁移证不允许涂改,为了确保能顺利落户,请确保以下信息内容无误:

(1)落户地址: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顺城街一号附一号(注:地址错误会导致不能落户)。

(2)出生地和籍贯信息应具体到省市(县)两级,身份证号码应无误;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应与报到证上的“学历”信息一致,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三)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的材料

1.档案:

我中心将于近期启动人员档案调入工作,详细请查看个人电子邮箱,个人档案请勿自提自带。

注意:毕业后两年内其档案仍在原就读学校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应联系学校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改派工作。

2.离职/解约证明:凡入我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解约证明及复印件1份,在报到时提交。证明内容必须包括原工作单位全称、解约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否则证明无效。

(四)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说明:此部分内容仅适用回国后一年内未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的人员,相关材料准备请参照留学归国人员政策(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回国后参加过工作并已被留学服务中心派遣的人员请参照非应届毕业生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派遣证/报到证及复印件1份。 

2.国外毕业院校的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的鉴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档案:国内档案由我中心按照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调档,国外档案需由留学人员自带,并于报到时交给资料核查人员。

以上材料须在报到时提交。

三、集体宿舍

1.申请集体宿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婚职工,父母在成都城区以外地区,且本人或父母在成都城区未购买住房;或者已婚职工,但夫妻双方在成都城区未购买住房。其中,“成都地区”原则上为成都市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南区及天府新区核心区(主要包括大源、中和、华阳、万安、正兴等)。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员,请填写附件3:《集体宿舍申请表》,在4月28日下班前发送至wuchanglin@sipo.gov.cn

四、费用报销

1.交通费:火车报销出发地到目的地直达硬座车费,学校、家庭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直线距离最近火车站有直达高铁、动车的,可按高铁列车、动车组报销二等座车费,轮船(非游轮)报销三等舱位费,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含飞机、可躺式客车)凭票实报实销。一般不予报销火车卧铺车票。报到人员因为生病,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六小时乘坐火车硬座有困难的,出具正规医院的证明,可以报销火车硬卧车票。从成都市内来中心报到的,可报销报到当天到达中心的单程出租车费。

2.行李费:每人最多可报销300元以内的行李托运费,少于300元的凭发票及托运单据实报实销,超出300元的部分费用由个人负担。行李托运公司与发票开具公司名称必须一致。行李托运单应保持原始数据,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3.票据应为真实、合理、规范的发票或其他报销凭证;票证开具时间应为毕业离校至报到的合理时间;邮寄、托运、长途汽车等发票(上方印制“税务局监制章”)须盖有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邮寄详情单、托运详情单或其他明细单须一并提供;飞机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客票行程单须加盖其开具单位章)和与之对应的登机牌须一并提供(按学校到单位的直线距离、火车硬座报销),共同构成报销凭证;否则视为原始凭证不完整,不予报销。

4.学校已发放派遣费的,请在报销单据正面注明学校发放的派遣费金额。

5.费用报销发票抬头为:28365365体育投注,发票抬头错误、无发票或报销材料不全者不予报销。

6.费用报销规定由中心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五、其他

新录用人员在报到途中注意安全,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系电话:010-62412212(北京);028-62967003(成都)

 

附件1:员工信息采集

附件2:双流县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附件3:集体宿舍申请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