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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协四川中心2017年新录用人员报到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9 00:00:00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第一批,5月2日9:00-11:00(第11期);第二批,8月1日9:00-11:00(第12期);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15层1505室;

人员批次分配:请参见附件3。

 

二、报到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

(一)需提交的电子信息:

1.电子证件照(近期免冠、标准2寸、白底彩色)请将邮件与照片的主题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证件照”,如“第11期-S101-张三-证件照”。

2.档案情况统计表

请下载附件1的《档案情况统计表》并按要求填写,将邮件与附件的主题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调档”,如“第11期-S101-张三-调档”。请注意,此表仅限往届生、档案不在学校的应届生填写,一般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直接派遣,无需填写此表。

3.从专科开始至本科、硕士或博士阶段学习经历(包括辅修)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证书扫描件,请将证书扫描件分别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xxxx证书”如“第11期-S101-张三-本科学位证书”,并打包压缩,请将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个别材料原件丢失的,请将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证书扫描件(待补材料名称/缺失材料名称)”如“第11期-S101-张三-证书扫描件(待补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缺失英语四级证书)”

4.请注册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高等学历”版块,申请从专科开始至本科、硕士或博士阶段(包括辅修)学习经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下载PDF版本的备案表并打包压缩,将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电子注册备案表(待补材料名称)”如“第11期-S101-张三-电子注册备案表(待补博士阶段信息)”。

以上第1-4条,请按格式要求修改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撰写为4封邮件逐一回复,以便分类核查。附件直接上传,请勿采用QQ文件中转站、网页链接、云盘等形式,否则无法获取。反馈时间截止到2月15日(周三),反馈邮箱分别为sxschr002@163.com(第11期),sxschr003@163.com(第12期)。

 

5. 集体宿舍申请表

申请集体宿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 未婚职工,本人及父母在成都城区未购买住房;② 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在成都城区未购买住房。“成都地区”指成都市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南区及天府新区核心区(主要包括大源、中和、华阳、万安、正兴等)等。 ③ 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情况特殊(如住所虽然在成都城区,但离中心距离超过15公里等),可在宿舍申请表中进行情况说明,中心将视该员工具体情况及宿舍资源情况酌情加以考虑。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下载附件2的《集体宿舍申请表》,填写并于2月15日(周三)前发送至1217381244@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请将邮件与附件的主题均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集体宿舍”,如“第11期-S101-张三-集体宿舍”。

6.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请应届毕业生登陆“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byfw.usjob.gov.cn/),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填写《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请于取得报到证后、学校派遣档案之前填写完毕。

如在《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填写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8-85834707。

 

(二)需准备的纸件材料:所有报到人员

1.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边框清晰、信息完整)。

2. 毕业院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从专科开始至本科、硕士或博士阶段(包括辅修)学习经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纸件各1份。

4. 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职业资格的,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其它外语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未入档案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

7.社会保险缴费相关凭证

之前在成都市辖区外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自愿选择是否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至成都。

(1)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职工需提供原单位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职工需提供原单位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之前在成都市辖区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需办理转移手续,可于报到后向中心提出转移申请。

上述材料第1~6项须在报到时提交,有社保转移需求的请按照第7项的要求准备材料。

 

(三)需准备的纸件材料:应届毕业生

 1.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1)抬头: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或:28365365体育投注 ;

(2)姓名应当和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姓名一致,毕业院校应与户口迁移证的学校(学校所在地址)一致,专业信息需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

(3)报到证/派遣证信息,备注栏如有手写信息须加盖学校或当地省级教育厅(局)就业部门公章,加盖其他公章无效;

(4)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请自留2份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办理五险一金转移、落户等相关事宜,报到证原件存档)。

2.需落户中心的毕业生,请准备户口迁移证原件,并确保以下信息内容无误:

(1)落户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顺城街一号附一号;

(2)出生地和籍贯信息应具体到省市(县)两级,身份证号码应无误;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应与报到证上的“学历”信息一致,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3)没有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未在学校)的毕业生,请按照非应届的要求准备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我中心在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设立了集体户口,签订三方协议时,中心已在户口迁移地址处统一盖章。但户口迁移属个人自愿行为,学校集体户口如需迁回原籍或留待其它处理的,请向学校说明情况,以免产生不便。

上述材料第1项须在报到时提交,有落户需求的请按照第2项的要求准备材料。

(四)需准备的纸件材料:非应届毕业生

1.需落户者请准备:户口簿首页(盖户籍专用章)、户口本人页的原件(集体户口可提供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2.离职证明:凡入我中心前有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工作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在报到时提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证明内容须包括原工作单位全称、解约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否则证明无效。

3.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请提供每段工作经历的合同+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作为证明文件,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请打印含单位名称与缴费时间的清单,作为认定工龄的依据。

注:此处所指的清单与办理社保转移所开具的证明材料不同,只需体现缴费单位名称及起止年月,复印件即可。办理社保转移的材料需提供原件,一般有社保机构信息、行政区划代码,并需加盖社保机构转移专用鲜章,报到时请勿错交。

上述材料第2~3项须在报到时提交,有落户需求的请准备第1项备用。

 

(五)需准备的纸件材料:留学归国人员

说明:此部分内容仅适用留学归国后一年内未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的人员,留学归国后参加过工作并已被留学服务中心派遣的人员请参照非应届毕业生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派遣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外毕业院校的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相关材料准备请参照留学归国人员政策(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三、报到旅费财务报销要求

1.报销凭证应为真实、合规的交通运输票据,如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登机牌等;

2.无报销凭证不予报销;

3.旅行社或电商开具的发票不予报销;

4.出租车费、加油费发票不予报销;

5.成都市内区县至中心的交通费不予报销;

6.国际旅费不予报销。

 

四、其他

在报到途中请注意安全,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联系电话:028-62967777。

特此通知。

 

附件:

1:档案情况统计表

2:集体宿舍申请表

3报到批次信息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人力资源部          

2017年2月9日